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佛法概要 (律宗初探)



佛法概要 (律宗初探)

明暘法師著

第一節 序言

第二節 戒律的由來

第三節 優婆塞優婆夷所受的三皈五戒

第四節 三昧水懺的威力

第五節 出家的五眾弟子受持戒法(出家的意義)

第六節 十戒和六法戒

第七節 比丘比丘尼戒

第八節 菩薩戒的源流和它的戒相

第九節 佛弟子對律學要怎樣信受奉行

第一節  序言

如來成道記說:「淨法界事,本無出沒,大悲願力,示現受生」。我佛釋迦牟尼、他親證了法事、本來是沒有生、沒有滅。可是為了大悲心切,度生願深,因此於無生中示現有生,於無滅中示現有滅。才有從兜率、降王宮、八相成道的一大事因緣,應化事蹟,風聞世界,道播四方。

「法華經」云:「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就是為「開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為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為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為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總的說來,就是要令眾生,人人成佛,個個得道的唯一目的。我們要知道,佛陀所說的律學,就是「五篇三聚,解脫木叉」。就是要達到這個是心是佛,是心作佛的偉大目的。

其次,在古代印度,當釋迦如來降生時期,它的經濟文化、學術、建設等都非常興旺發達。這時婆羅門的知識界人士,如雨後春筍,到處可見。實是百花齊放,萬紫千紅,分河飲水,各立門庭。在佛教看來,當時就有以六師為首的九十六種外道,制定了許多修習苦行,來延誤眾生。這為首的六師是一、富蘭那迦葉,二、末迦黎拘舍尼,三、刪闍夜裏羅胝,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五、迦羅鳩馱迦栴延,六、尼犍陀若提等。他們提出許多論點和一些規律,例如持牛戒、持雞戒、拔發、臥刺、投灰、拜水等。有的婆羅門所定的戒律,看起來和佛教戒學相仿佛,甚至超過,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主要是所修苦行,決不是我佛所教導的戒定慧三無漏學道理,雖然吃一番苦,不能得到了生死、成佛道的真實道果。佛陀出世應跡之後,正如昊日當空、群昏爍破,戒雷震響,法雨遍施,使佛日永耀於中天、慈雲普蔭於大地。

現在先向大家介紹一位清代高僧玉琳國師的簡歷。在清朝順治十五年間世祖章皇帝召國師入宮,在萬善殿封他為「大覺禪師」。後來到了庚子年春天。皇帝又派遣使者敕賜玉琳國師一隻寶貴的紫金缽,兩頂袈裟,有二十五條四長一短(俗稱為祖衣)也就是僧人受三壇大戒時所披的僧伽黎大衣,一是紫色,一是紅色。又稱為說法衣,它是僧人講經說法或在隆重莊嚴的法會道場中主法大師或方丈大和尚所披的。當時皇上又加封玉琳國師為大覺普濟能仁國師的光榮稱號。到辛丑年春,國師南旋來到浙江杭州附近的天目寺安住。丙辰年秋天,即康熙十五年八月國師世緣已畢,度生願滿,撤手圓寂,世壽六十有三,僧臘四十有四。

玉琳國師的尊師是一位有道高僧,當時隨侍左右的兩位弟子就是玉琳和他的師兄岩頭祖師,師兄確是一位老實樸素,專事精修,閒靜少言,一心用功的和尚,可是玉琳國師適得其反,他是一位聰穎玲俐,善說會道的幹事專家。因此他能得到師父的垂愛,另眼看待十分歡喜。而岩頭祖師則不然,經常被師父當做一個老修行,無所作為的啞羊僧。幾年後,有一天玉琳國師廣發大心,要想出外去朝山拜頂參訪名師,以博見聞,幸得師父同意,在束裝就道之前,去向師兄岩頭告假,想不到這老修行別出心裁地贈給玉琳師弟三個錦囊並且囑咐說:第一個錦囊要等到遭遇最危險的時候啟用,第二個錦囊要等到最緊張的關頭使用。第三個錦囊要等到最光榮顯赫的時候動用。玉琳國師素來認為這個笨頭笨腦的師兄,只會吃飯用功,終日有口難開的老修行,怎麼今天變了樣子,而且還會有未卜先知這一套錦囊妙計呢?起初玉琳國師還是半信半疑地接受了三個錦囊也並不予以重視,既承師兄慈悲美意只好帶在身上便是。

下面好戲來了,請大家細聽會有啟發。

這位博學多才的國師動身去朝拜南海普陀山觀世音菩薩,當時交通不便船隻不多,正巧有一隻御船往朝普陀,玉琳便要求搭赴,好在國師人品端方相貌莊嚴,肌膚淨白,如琉璃之美,侍衛者就同意他的要求,讓他登舟坐在船頭。行駛不久,突然狂風大起,烏雲蓋頂,波浪翻天御船大有覆舟之危。全艙人心惶惶,忐忑不安,正在此一髮千鈞的生死關頭,國師想到師兄的臨別贈言十分重要不得已立刻打開那第一個錦囊,一看原來是一張小紅紙上面恭楷寫著「免朝」二個字,國師福至必靈,微微一笑,心領神會。他想這只御船一定有順治皇上在此,海龍王朝拜皇帝所以興風作浪。想到這裏,國師便隨手把「免朝」這個錦囊拋擲水中,當下即見風平浪靜,化險為夷,全船上人特別是順治皇帝正在坐立不安,精神徬徨之際,忽然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大大出乎意料。就問左右侍臣,侍臣奏曰,「船頭上坐有一位中年和尚,在非常危險時刻,我們見他從衣袋裏拿出一個紅色小錦囊丟進巨浪,頓時暴風停止,驚濤退盡,從此一帆風順,一船生命財產得以保住。」皇上得知這個和尚大有道理,因此立即召見,一看非常歡喜。玉琳國師生得相好莊嚴,道貌岸然,而內才又是博通群典,對答如流,皇上生大歡喜心,一方面有敬仰之意同時又感師救護深恩故矢志封他為一國師表,因此在朝禮普陀之後,將玉琳和尚隨駕同來京城拜為國師。但滿朝許多文武大臣大家認為陛下一拜為師,我們文武百官誰可以不下跪,甚至少數幾位白頭功臣也得下拜,對此心中有些不服,意見紛然,說這位高僧年事尚輕,是否有道,定功如何,必須一試真實。皇上隨下令派四位宮女為國師賜浴洗塵以見分曉。當然皇命當從,玉琳暗想一關才過,一關又到,宮女為他洗浴真不平凡,究竟怎樣才能安然度過這一關,心裏的確十分緊張,幸而第一個錦囊的神算靈異早已銘記心頭,這次情急心慌之餘只有將一線希望寄託在第二個錦囊上面,於是急忙打開一看只有一枚小小的繡衣針,國師立即會意,把針暗暗緊握手中,在那蠢然欲動情難自禁的關頭,把針向手指一刺,頓然扭轉乾坤,心神安定下來,到此賜浴結束,又安度一關,得到宮女們異口同聲地贊為稀有,認為難能可貴,皇上及諸臣乃加倍敬信,這位國師真是道高德重名符其實。遂下聖旨選擇吉旦,焚香結壇,舉行盛典拜為國師。

國師此時,想到兩關已過,第三關又來,怎麼辦,對老師兄的神通既然心悅神服,因之信心百倍,在這登台拜師最最光榮的時候不能不把第三個錦囊打開,一看是個「佛」字,他靜慮會意一下,快把「佛」字貼在胸前,便可安心地接受順治皇帝和文武大臣等的頂禮膜拜。就這樣高興、圓滿、勝利地結束了這場經歷危險、緊張、榮耀三關的特大喜事。這正是一代高僧玉琳國師的光輝事蹟。

但是我們應當進一步來探索一下,玉琳國師為什麼今生會有這祥大的福德,和琉璃雪白的莊嚴相貌,據說:國師的前生是住在寺廟裏的一個六根缺陷品貌醜惡的和尚,有一次,一位女齋主設齋供養諸師,每人又親發一件衣服結緣。當時玉師也在坐就餐,齋主發到他的面前。一見六根不全的玉師,心生厭惡,就不與結緣,玉師當下生大愧恨,深自沉痛,悔恨宿世業障深重,今生感此醜陋惡果,他回想《藥師經》中有說:禮拜《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可以報感琉璃身體。所以立下宏誓,發奮圖強,一心一意,虔誠禮拜《藥師經》。古人云:「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又云「有志者事竟成」。玉師終身頂禮,最後拜死在蒲團上,圓寂而逝,拜經功德不可思議,所以轉世即感殊勝福果為一代高僧並得國師稱號。

通過玉琳國師這一段刻苦修行拜經的故事,可以充分證明戒律在修持上的重要性,它是一切善法的基礎。這是以善因而感召的樂果。同時又可以看到岩頭祖師老老實實,一心為道的老修行的本來面目,真是妙在其中矣,決非凡情而能思忖聖人境界,作為我們修道人的一面極好借鏡,獻給一切持戒修行辦道者,以期從中得個消息。

第二節  戒律的由來

佛教的戒律,稱為律宗。它是中國佛教徒專精戒學的一宗。是佛弟子在生活和思想方面一種極其嚴肅的要求。

世尊為什麼要制定戒律呢?像律藏中所說,佛陀為保護佛法使能久住世間,所以制定戒律。然而,戒律制定,是針對僧團中有惡行為發現而設立的,若是僧團中沒有惡行為,就沒有制戒的必要,如釋種出身的六群比丘,經常勾結在一起,破壞僧團。提婆達多勾結聞達多、騫茶達婆離、迦留羅提舍等人分裂僧團。還有十二群比丘尼,被人稱為是「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

所以,戒律制定的理由,是為斷滅煩惱,趨於佛教修持的目的——涅槃。所謂由戒生定,因定生慧,通過修行戒定慧三無漏學,來息滅貪瞋癡三毒,斷惑證真,圓成佛學。還有一個理由,那就是保持僧團的紀律與純潔。所以戒律之中,有為防止煩惱惡行而制定的,另外也有為防社會人士的非難而制定的。前者如殺、盜等也是一般社會法律所禁止的,後者則佛制戒後,若不遵守才開始有罪的,如不飲酒等。這也就是涅槃經中分的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每條戒制定的理由,說得更具體些,如戒文述說的十利:
一、攝取於僧;
二、令僧歡喜;
三、令僧安樂;
四、未信令信;
五、已信令增長;
六、難調令調順;
七、慚愧者得安樂;
八、斷現在有漏;
九、斷未來有漏;
十、令正法久住。

不難看出,這十利中,第一、二、三、六、七是為僧團的安穩、發展;第四、五則為達到保持僧團信用的目的;第八、九是滅除比丘的煩惱,到達理想境界的涅槃;第十則為自敬律法。佛從正覺到入涅槃四十九年之間,因事制戒,隨機散說,而在臨入涅槃時,更對阿難說:「汝勿見我入般涅槃,便謂正法於此永絕,何以故?我昔為諸比丘制戒波羅提木叉及餘所說種種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師,如我在世,無有異也」。佛又舉喻說:如人在黑暗之中,遇見光明。如人在貧窮之時,得到寶貝。(大般涅槃經卷下)。唐道宣律師於《四分律序》中說:「世間王為最,眾流海為最,一切眾律中,戒經為上最,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誦」。由此又可以知道戒律和佛自身,具有同等的地位,以後領導教團的,不是佛自身,而是戒律;戒律在世一日,便是佛在世一日。否則,「不能持戒,則同堂猶隔萬里;為能持戒,則百世何異同堂」(見《遺教經》)佛涅槃之後,佛教教團最初和最要的事業,是結集佛的遺教和戒律。依南方所傳,第一結集就是王舍城結集所合誦的法藏,是毗尼和曇摩。毗尼就是毗奈耶,義譯作律;曇摩就是達摩,義譯對法。在這兩種法藏當中,卻是先集結毗尼就是律,以持律第一的優波離為上座,替代佛統率大眾主持結集事業的大迦葉,就戒律的各條目,詢問優波離。優波離應問,一一具答(誦出)制時、制處、因緣、對機、制規、犯戒等等。五百大眾,合誦應答的全部,決定他是佛所制,於是毗尼的結集告成。然後才以多聞第一的阿難為上座,結集曇摩。由此可以知道佛弟子在佛涅槃之後,對於戒律,也就遵照佛的遺教,把他看作大師,而且依南方所傳:佛涅槃後滿一百年的第二結集就是吠舍離結集,也是為結集毗尼而舉行的。總之,佛教建立在戒律上,戒律是佛教的基礎,其他的定慧等學,都是它的上層建築,假如這個基礎不鞏固,那佛教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一)五部律

釋尊弟子中,最精通律儀的是優婆離尊者,在首次結集律藏的時候,由他分為八十次誦出根本律制之後,再傳迦葉,阿難、商那和須未田知、優婆□多等五大尊者。

優婆□多的門下,又有五位大弟子,在八十誦律中,就依各個性情之所近的律法,採集起來,各自成立一部,共為五部,這就是所謂五部律的原始。其五部為:(1)曇無德部。(2)薩婆多部。(3)彌沙塞部。(4)迦葉遺部。(5)婆蘇富羅部等五部。

五部分歧的時期,據《大集經》說是佛滅後百年,而大眾及上座兩部的分歧,依《舍利弗問經》、《文殊問經》、《三千威儀經》、《遺教經》以及《異部宗輪論》等經論所載,都說是佛滅後百多年的事;那麼,五部律的分歧,還要早過大眾、上座兩部的分歧了。

茲將五部律的大概,分述於次:

曇無得部:曇無德原為一比丘名,乃優婆□多五大弟子中的一位。曇摩□、曇摩德、曇摩屈多迦、曇摩□多等等,都是同屬一人而譯名不同。以其就上座部的律藏中,將合於己意的律法,採集成文,隨說所止,而為一分:四度完畢,分作四夾,所以便稱他所採集的律法,叫做四分律。這種區分,並不是依據義理來分的而是依據當時四次的採集,分作四夾,初分夾二十卷,二分夾十五卷,三分夾十四卷,四分夾十一卷,共為六十卷。《戒本疏》一上說:佛滅百年,興斯名教,相傳上座諸師搜括博要,契同己見者,集為一部,四度傳文,盡所詮相,故云四分。」

又《資持記》上一之一說:以法正(曇無德)尊者,於根本部中,隨己所樂,採集成文,隨說所止,凡經四番,一部方成,故號四分,非同章疏,約義制文,所謂四分律宗,就是曇無德律宗,說曇無德為開祖。而由唐代道宣律師大成之。而且,因為《四分律》大弘於我國,所以在我國單說律宗,也就是南山律宗,這是由曇無德部發展的最後結果。

薩婆多部:一般人都說薩婆多部的鼻祖是迦旃延尊者,也就是佛的十大弟子中,議論第一之摩訶迦旃延的兒子。《智度論》二上有說:佛滅百年,阿輪迦王作槃闍於瑟大會,諸大法師議論故,有別部名字,從是以來,輾轉至姓迦旃延婆羅門道人,智慧利根,盡讀三藏內外經書,欲解佛法,故作《發智論八犍度》。又據《三論玄義》說:從迦葉至寢者柯,二百年以來無異部,至三百年初,迦旃延尼子出世,便分成兩部,一上座弟子們,二薩婆多部。薩婆多部為梵名,意譯為說一切有部,且略稱為「有部」,又別名說因部,為小乘二十部派中的一部,立有為與無為一切諸法的實有,而且一一的說明其原因,所以便稱為「說一切有部」和「說因部」。發智六足等論,都屬於這一派的重要典籍。薩婆多部的律典為《十誦律》,共六十卷。為後秦弗若多羅所譯,還有譯有《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共有九卷,也是薩婆多部的重要律典。

彌沙塞部:彌沙塞(譯為廣解義)一比丘名,也是優婆□多五大弟子中的一位,《大集經》二十二說: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諸經,誦讀書寫,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是故名為彌沙塞。又《拾毗尼義鈔》上說:彌沙塞者人名,此人禪思入微,究暢玄旨,著青袈裟。又說:彌沙塞,此云廣解義,亦名不著有無相,法名五分。因此,我們知道,彌沙塞部的基本律法是五分律,在我國譯有卅卷為二十部中化地部的律本。所謂化地部者,在玄應《音義》二十三說:化地部,第三百年中,從一切有部出也。梵音摩柯醯奢裟袈,亦名彌喜舍裟柯,此云地,亦教地,或言正地,人名也。但此羅漢,在俗為王國師,匡化土境,故名化地,今入佛法,佛法如地,又匡化之,故以名也。彌沙塞部,也就是後來的化地部,這是不著有無相的一部,所以就佔有很重要的地位。

迦葉遺部:迦葉遺也是優婆□多五大弟子中的一位,這五位弟子,對於佛教的律藏,各自具著不同的意見,而使律藏分為五部,迦葉遺所組合的,便是這五部中的一部。在《大集經》二十三曾記載佛的預言說: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諸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說無有我,乃以受者,離諸煩惱,猶如死屍,是故名為迦葉毗部。按所謂迦葉毗,就是迦葉遺的異譯,玄應《音義》三上說:迦葉毗,亦云迦葉維,亦云迦葉波,亦云柯尸悲與,此云飲光部,此部律,此土無文,迦葉遺部的根本律法,為解脫律,在我國只傳有戒本,與五分律相同,而沒有律文。所以《戒疏》一上說:迦葉毗,此云重空觀,法名解脫,只有戒本,相同五分律。至於對迦葉遺個人的介紹,在《拾毗尼義鈔》上有一段話說:「迦葉遺者,人名也。此人精進勇決,救護眾生,著木蘭袈裟。」當我國最初翻譯這個名詞的時候,原是按照迦葉比丘所執的主義而翻譯的,其譯義為「重空觀」,為「解眾生空」等義,而不是人名的正譯,這是我們應該知道的。

婆蹉富羅部:又云婆磋富羅,婆粗富羅(譯為犢子),這是從部主立名,其律為《僧祇律》即《摩柯僧祇律》的略稱,為五部律中的一部,也就是大眾部的律藏,據《資持記》上一之二說:具云摩柯僧祇,此番大眾,從眾為名,即窟外也。自佛入滅之後,首次結集經律有於窟內,有於窟外,在窟內結集的為上座部,窟外結集的為大眾部。所謂大眾部律,即僧祇律,為後來犢子部所遵行。《摩柯僧祇律》共為四十卷,為我國晉代高僧法顯法師,偕同印度三藏法師佛陀跋陀羅所共譯。另有本律的《比丘戒本》及《比丘尼戒本》,《比丘戒本》為佛陀跋陀所獨譯,而《比丘尼戒本》則為法顯法師與覺賢法師所合譯的,現在都收存在大藏經律部中。

(二)律教的東傳

佛法傳入我國,是從漢明帝永平年間(西元58——75年),以白馬馱經,入駐洛陽的印度高僧——攝摩騰和竺法蘭為最早。可是在當時,以事屬草創,戒本未傳,由永平十年起至曹魏嘉平元年(西元67——249年)止,這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內,是沒有舉行過傳戒法事的,而且自從騰蘭二公入滅之後,至漢桓帝建和元年(西元147年)的整整八十年間,印度來華的僧侶,幾乎像是絕了跡的一般。過此以後,才有如支婁迦訐、安世高、竺佛朔、安玄、支曜、嚴佛調、曇果、康孟祥、竺大力等諸大德,相繼而來,但是,還沒有傳戒大典的舉行。

在我國首次的傳戒,是曹魏嘉平中期(西元249——253年)由來自中印度到洛陽的曇摩迦羅尊者所創始,他見著我國當時的僧眾,只是剃除鬚髮,身穿縵衣,而沒有律法的行持。尊者睹狀,深以為慮,誓弘律法,但因種種的所障,徒勞二十一年。至魏少帝嘉平二年(西元250年),才能滿其所願,親自譯出《僧祇戒本》一卷,以作課本,敦請梵僧十位大德,立羯摩法,創立以十大僧傳戒本之先例,此為我國授受戒法的開始。

在嘉平年間所傳的戒律,是僅依照曇摩迦羅所譯的《僧祇戒本》,以及曇諦三藏所譯的《羯摩》,《羯摩》便是曇無德部戒律的一種法式;所以,在我國所傳的戒法,實在是採取《四分律》。但是,對於《僧祇律》,也是隨行奉持,並不曾受到限制。

在我國北部,姚秦弘始六年(西元404年),鳩摩羅什法師,才譯出《十誦律》五十八卷,曇摩流支、卑摩羅叉更繼續翻譯,經過三次的譯述,才將一部六十一卷的《十誦律》,完全譯就。弘始十二年,(西元410年),佛陀耶舍、竺佛念等,又將《四分律》分五次譯出。到了東晉安帝義熙十四年(西元418年),法顯從印度將《僧祇律》求來,由覺賢三藏首為翻譯,共為四十卷。宋營陽王景平元年(西元423),佛陀什再譯就《五分律》三十卷。那末,在五部律中,於劉宋之前,傳到我國的,便已經有了三部。其餘迦葉遺部,在東魏孝靜帝定武元年(西元543年),始譯出《戒本》一卷。即所謂《解脫戒本》,廣律始終沒有譯就。當時諸律,相互弘揚,但光大昌行於後代的,卻只有《四分律》而已。

在北魏孝文帝的時候(西元471——499年),有一位法聰律師,本學《僧祇律》,後來精研曇無德部的《四分律》,而輟《僧祇律》的講授,專力弘揚《四分律》,不過都只是口授,並沒有見諸簡牘。直到道覆律師,才造疏釋文,也不過只有問答,以資抉擇而已。惠光律師以後,始有章疏,而開四分律藏疏釋之風,當時所稱的三要疏為:

一、光統疏略四卷。二、智首廣疏二十卷。三、法礪中疏十卷。這三要疏為當時所慣用,因而有人便為四分律宗,立下了九祖,其九祖為:一、法正尊者——即四分律主。二、法時尊者——為我國四分律宗的初祖。三、法聰律師——為初開之祖。四、道覆律師——作疏問答立義。五、惠光律師——作四分章疏。六、道雲律師。七、道照律師。八、智首律師——作廣疏二十卷。九、道宣律師——作四分行事鈔三卷。

在這九祖之中,從道雲律師起,便又出現了流派,在道雲門下,有兩位賢能弟子,洪遵與道洪。洪遵傳洪淵,洪淵傳法礪,法礪傳道成。而道成門下,復出兩人,即滿意與懷素。滿意居西塔,大弘法礪的相部律,而懷素居東塔,即成為東塔律。這樣的流衍,在四分律的傳授下,便又分成為兩派——相部律與東塔律。

再從上第七祖,道照律師傳智首,智首傳道宣,道宣久居終南山,而成南山律宗,此宗後代久傳,至今猶是,所以,道宣律師雖為前此九祖中第九祖,後來律宗興盛流衍,他竟被稱為南山律宗第一位高祖大師的尊者!

當懷素撰著《四分律開宗記》,破法礪十六大義的時候,滿意律師的門人定賓律師,又作《破迷執記》一卷,就是要破除懷素的迷心,而救護法礪的大義。滿意乃授法大亮,大亮傳曇一。曇一講《四分律》凡三十五遍。曇一弘相部及南山律,而於道宣律師的《行事鈔》,曾作有《發正記》,以闡揚其義理,使南山律宗,能大顯於後世,開濟的功勳,實在應該歸之於曇一。

(三)南山律宗

由上節所述,便知律法在我國初傳的時候,是四律雜弘,並沒有一個作為中心準則的律法,直到道宣律師,繼承智首律師的系統,專弘《四分律》,以樹立佛徒的生活規範,才漸漸地建立了我國的中心律法。因為道宣律師,久居終南山中,所以世稱為南山律宗,在我國是一派獨傳。道宣律師所著的《行事鈔》,後來為之作注釋解的,竟有一百餘家之多。

終南山道宣律師,(西元596——667年)丹徒人,俗姓錢,父為陳時吏部尚書。九歲會作詩,當隋朗大興佛教時,他十五歲出家,次年落發,在長安日嚴寺依慧真律師受業。十九歲在大禪宗寺依智首法師受具足戒後跟智師聽受律學,習《四分律》多年,從而對戒律奠立了基礎。

道宣律師經常到處參學,自稱「居無常師,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務,誇關河如一葦」。當武德七年(西元624年)往住終南山,居仿掌谷白泉寺,修習定慧十餘年,對律學很有心得,並建立戒壇多處,為眾授戒,道師卅年前是博咨廣學,卅年後,從事律宗著述。如《戒圖經》、《羯磨》、《弘明集》、《釋門儀》、《歸心儀》、《續高僧傳》,《法華經弘傳序》等二百多卷。貞觀二十一年,住終南山豐德寺寫有《新刪定四分律戒本》和《四分律比丘合注戒本》三卷。道師許多律宗著作,主要都是根據大乘教義來解釋小乘律典。道師認為《四分律》,雖然先屬小乘,但是大乘義理也通。所以我們中國得以弘揚和依正,其間曾築戒壇,忽然有長眉僧人來壇與道宣律師談道,這一位乃是賓頭盧尊者。

又有三果阿那含梵僧來禮戒壇,讚歎曰:「佛滅度後,住像法世,興起毗尼者,唯師一人」。當乾封二年,又冥感天人來談律宗戒相,改正古譯的錯誤。貞觀時代常隱居於泌洲雲寶山,有天童子侍奉左右,又於西明寺夜行道時,感動北方毗沙門天王遣那叱太子來贈送佛牙以保存供奉。

道宣律師,在佛教文學史上,貢獻很大,曾參加玄奘法師的譯場,唐朝智升律師稱他:「外博九流、內精三學,戒香芬潔,定水澄奇,存護法城,著述無輟」。(引自《開元釋教錄》)生平衣不離身,每日唯食菜椒,行則策杖,坐不倚床。師精持戒律,盛傳西域,當乾封二年(西元667年)十月初三日示寂,時年七十二歲。於壇谷石室建塔三所。弟子千餘人,塔名淨光。唐高宗賜號澄照律師。令天下寺院繪像供養,朝野崇奉,因而南山一宗風行更廣,至今出家僧眾都以《四分律》為修持楷模。總之,這部《四分律》真是律宗的根本依據。

道宣律師的弟子最傑出的是鑒真大師(西元688——763年)在揚州大弘南山律,化導一方。後來又把律宗傳到日本,得到當時日本天皇的信仰,在奈良建造寺廟,設壇傳戒。他把戒律分為止持與作持二種。止持是對比丘、比丘尼要求不做諸惡的別解脫戒。作持是要求比丘、比丘尼安居、說戒、悔過等行持軌則。

因此南山律宗,成為我國獨創,到唐代末季,經過一次教難和五代的喪亂以後,律宗也和以外的各宗一樣,呈現著衰微的景象。但一到宋代,允堪律師作《行事鈔會正記》,元照律師作《行事鈔資持記》,大弘律法,而衰頹不堪的南山律宗,又復興盛起來。至元、明兩代,南山律宗的傳統,雖然沒有中斷,但不能以之比前輩的典型,而且典籍又多已失其存在,故又表現著衰微的趨勢。

直到明末清初,南京古心律師,徒步到了五台山,得見文殊菩薩於雲端,為之授戒,使古心頓悟心地法門,視大小乘的律法,都好像從自己胸膛裏流出一般。於是他返回至金陵,便在靈谷寺開戒說法,重興律宗。古心的法嗣三昧律師,再於金陵東南七十里的寶華山,辟一道場,開始建立南山律宗的門戶,由他所主持的戒席,竟有百餘壇之多,受戒弟子滿天下,他的著名弟子有二人,即香雪律師和見月律師。見月繼嗣寶華山的法席,香雪即到常州天寧寺,都是在大弘律宗。

其後見月傳定庵,定庵傳松隱,松隱傳閔傳,閔傳傳珍輝,珍輝傳文海,相繼領導寶華山一派,使其不失規模。清世宗雍正十三年,特詔文海入京,主席大法源寺,旋即奉命開了三壇大戒;當時四方乞戒的人們,竟達一千八百一十九人,使寶華山這一派,從此分支於北方,再不局限於南方,而成為全國性了。文海律師主持戒席三十年,得戒學徒遍天下,數逾十萬人,南山律宗,乃賴以大興。太平天國時,寶華山破壞甚大,之後重建,每年戒壇常開,故能得續佛慧命,這實在是南山律宗,對於我國律學的重大貢獻。不過,南山真脈,卻曾一度失去其三大部,直至清末,才由徐蔚如居士從日本請歸,重刊於天津刻經處,而錯誤特多,令研習者望而生畏,於是,便有弘一大師,俗姓李,名叔同,為清末民初一大學者,後出家為僧,法號弘一,發大誓願,以畢生精力,研究戒法,護持南山律宗,乃遍考中外律叢,校正三大部及其律藏,二十年中,幾無日不在律藏中,研討探究,發揚深顯,務期戒律一藏,大著僧海,普及四眾,使南山之律,大放厥光,所以,弘一大師,便成為近世對律教很有貢獻的人物。

南山律宗所弘揚的《四分律》,在我國來說,也確實有其特殊的勝緣,壓倒其他諸律而獨放異彩,成為我國佛教律儀的中心,這純係道宣律師努力開創的成果。他對於《四分律》,作了重大的改革。我國的社會以及我國固有文化的性質,都不是僅求自了而已,而是要兼了眾生的,可是諸部律法,又大都是屬於小乘的即四分律也不例外。不過,《四分律》的含義和作用,是通於大乘的;道宣律師便對《四分律》做了一番融小歸大的工作,使其成為大乘律法。

道宣律師在另一方面,也有很大貢獻,他把釋尊的一代教法,融攝判為化教和制教。化教就是理論方面的,制教乃是屬於行持方面的。化教是要使研究教義的人們,能夠從佛陀的各部經典中,瞭解其全部的義理而起信,由信力而趨入於定慧的法門;制教則是要使佛門徒眾能夠遵守佛陀所制的戒律,還能契證定慧而得解脫為旨趣,正如我國儒家所謂:「禮防於末然之前,而法禁於已然之後」的道理是一樣的。不過,儒家之說,是只有「防」,和「禁」的消極意義,而佛陀之「化」和「制」的教義,則除了具有自製內心的作用而外,還具備了利他的積極作用。

由於上述兩項,足見道宣律師給予我國佛教的貢獻,是非常之大的。

第三節  優婆塞優婆夷所受的三皈五戒

佛陀所制的戒律、是為了教導弟子如律受持,約束心身、斷惡行善的靈丹妙藥。戒規雖對出家的沙彌、沙彌尼、比丘、比丘尼四眾弟子制定的,其實對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二眾弟子,同樣是應該遵守的。但在受五戒之前,一定要先受三皈法,就是皈依三寶,為佛弟子,積累善根,趨向佛道。然後更進一步受持五戒,為入道的根本行門,有了五戒,方才植下人天福因,打下成佛初步基礎。

(一)三皈

三皈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是皈向、依是依靠。但凡是信仰佛教,受了三皈依法,才算是一個真正皈依佛教的信徒,是佛門的三寶弟子。以佛法僧三寶為師,佛是天中之天,聖中之聖,三界導師,四生慈父。「佛寶贊無窮,功成無量劫中,巍巍丈六紫金容,覺道雪山峰,眉際玉毫光燦爛,照開六道昏蒙,龍華三會願相逢,演說法真宗」。法、是經律論三藏,戒定慧三學法門,能令眾生,返妄歸真,轉凡成聖。「法寶實難量,如來金口宣揚,龍宮海藏散天香,覺者誦琅王函、玉軸霞條金寫字,似排秋雁成行,昔因三藏取來唐,萬古為敷揚」。僧、是如法修持,以戒為師,弘宗演教,人天眼目,為世福田。「僧寶不思議,身披三事雲衣,浮杯渡海剎那時,赴感應群機,堪作人天功德主,堅持戒行無違,我今稽首願遙知,振錫杖提攜」。我們如能發菩提心,皈依佛法僧三寶,一定能滅罪障、增福慧。更有一體三寶和住持三寶的道理,這都是信佛教徒應該皈依的。

(二)五戒

佛教的五戒,是在家優婆塞、優婆夷的受戒條。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出家為不淫戒)四、不妄語,五、不飲酒。而殺盜淫妄四條屬於性戒。酒是屬於遮戒。這五戒並不僅是在家人應遵守的戒,而是一般佛教信徒應守之道德,不過後來卻把這五戒、與出家的戒律對比,而認為它是在家的佛教徒之戒。其實正是沙彌、沙彌尼、比丘、比丘尼戒和菩薩戒的基礎。真所謂「戒為無上菩提本,能生一切諸善法」。以菩薩六度萬行、諸善功德,都由受持戒法而產生出來的。「優婆塞」翻為「近事男」。「優婆夷」翻為「近事女」。意思是親近承事佛法僧三寶的善男子、善女人。能親近承事三寶就會廣修眾善,植種福田,行時時之方便,積種種之陰功。

在印度男眾佛教徒,稱為「鄔婆斯迦」。五戒按律稱為「學處」,是信佛教徒所應學之處,又稱為「學跡」。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由此便升大智慧殿。五戒又稱為「路」。就是一切律儀、妙行善法皆由此運轉而成。又稱為學本。就是諸所應學、此為本故。又名為「五大施」,就是以攝取無量眾生故,成就無量功德故。以能增長種種功德故,這就是三皈五戒的名德行相的道理。

(三)殺盜淫妄的微細分別

對於五戒殺、盜、淫、妄、酒要進一步來分析一下。一是殺戒。殺生有二種不同區分。一是故意要殺害眾生。二是無意之中發生誤殺眾生,不論是故殺或誤殺,同樣都是叫做殺生。對持戒教徒說來,都犯了殺戒。在國家尊嚴的法律,殺人放火同樣是犯罪行為,定要治罪,受到刑罰。二是盜戒。不與而取之叫做盜,佛教信徒對於他人錢財東西,金銀寶貝不論多少大小,都不可偷盜。他人不給你,絕對不要暗暗偷取盜竊。可是盜戒,有八種差別,相當複雜。(1)、公然劫取;(2)、秘密竊取;(3)、詐術騙取;(4)、勢力強取;(5)、訴訟巧取;(6)、恫嚇脅取;(7)、受寄不還;(8)、應稅不納。上面八種就是屬於偷盜的範圍。三是淫戒,在家居士受持的稱為邪淫戒。男女接觸,相親相愛,擁抱交媾,津血混雜,稱為淫,而在家信徒受持之戒,叫做邪淫。以在家教友,男婚女嫁,傳宗接代,天倫所許。合法夫妻天倫以外,夫愛他妻,妻愛他夫,貪戀淫欲,稱為邪淫。但是邪淫方面,亦有三種複雜情況。按季性一居士在《四十二章新疏》提到:「邪淫有二大種,一為非偶間之邪淫。有三:(1)、他夫他妻。(2)、未婚嫁之童男童女。(3)、娼妓等。二為配偶間之邪淫。有四:(1)、非時而淫,如寒暑白晝,以及經期、孕期、疾病中等。(2)、非處而淫,如室以外之所有諸地。(3)、非道而淫,如生殖器之外其他內體局部。(4)、非量而淫,如不問老幼強弱,為過量之房事。」上面所說稱為邪淫,這是在家信徒所受持的不邪淫戒。四是妄語戒。就是虛妄不實的說話,叫做妄語,有妄言、綺語、惡口、兩舌四種不同的性質。(1)、妄語就是任意隨便虛妄不老實的講話,如看見說沒有看見,是說成非,非反而說為是。顛倒黑白,混亂是非。另外一種妄語,就是在修道人所修所證的道果上胡說八道。未得羅漢果位,妄說我已得了羅漢道果。未證得無學聖人道果,瞎說我已得證了聖人果位。謠言惑眾,欺騙眾生,妄圖供養,成大妄語深重罪惡,現在世界上竟然就有些人,自說我有神通,我能看見什麼,聽見什麼,許多不實虛妄狂語等就是一例。(2)、綺語,綺就是綢緞綺羅,花紋織得非常花妙,十分好看。這個人說起來好像十分動聽,內心又是另一回事,實是「口頭甜如蜜,心裏利如刀」。花言巧語,暗箭傷人。(3)、惡口,就是以粗惡之言,污蔑謾罵傷人父母,咒詛害人等。(4)、兩舌,就是搬弄是非,挑撥造謠,向張說李什麼,對李說張什麼,無中生有,惡意中傷,使彼此不和,破壞團結。真是罪大惡極,害人不淺。上面所講叫做妄語戒。這是口的四惡,為佛弟子一定要把妄語戒嚴格受持,不可毀犯。

殺、盜、淫、妄四條戒法稱為性戒,以其本性是惡的緣故。五是酒戒。酒就是平常人們所飲的各種名酒,但是酒是米糟制釀成功的,稱為遮惡,修道的人因為吃了酒或飲太多,發生酒醉,頭暈腦脹,心神糊塗,就會做出種種不合理事情,講出許多胡言亂語,發生種種罪惡行動,甚至如上面所講,因吃酒而破了五戒的故事。現實生活中因吃酒而發生事故、車禍等等實在太多了,舉不勝舉,乃至喪生失命。修心持戒的佛弟子要下定決心,堅持不飲酒戒。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請三思之,這就是五戒的戒條和他的細則。

(四)最初的皈戒弟子

我佛始證無上菩提佛道後游方化導到了波羅奈國,有一長者名為耶輸伽父、善根成熟,佛陀為他傳授三皈五戒清淨妙法,是為優婆塞戒的第一信徒。另有一說迦尸羅城,有一位俱犁長者,來到佛所,佛為傳授三皈五戒為第一個優婆塞弟子。又一次有一位俱迦梨長者,請佛和六位弟子午齋供養,耶舍的母親亦參加吃飯,因緣成就能見到佛,佛為傳授三皈五戒為第一個優婆夷弟子。更有一說,如來成道以後,經過七天,在羅闍耶恒河樹下當時過路的有二商人。一名提謂、二名婆利迦,他倆發心供佛面蜜,佛就給他們傳授皈戒。這二人正是最早的優婆塞弟子。

我們佛教信徒為什麼對於殺生、偷盜、邪淫(出家為淫戒)妄語、飲酒、這五種戒都不要去做,都要嚴格受持。清淨勿犯。主要原因這五條罪惡,修行人如果不加制止,不加斷除,任意去做,愈陷愈深,那麼一定依因感果,墮落三途受無量苦,一生又一生,一劫又一劫的難有超生離苦之路。古人云:「當思地獄苦,早發菩提心」。受持清淨戒法,精進勿犯。

我們對於五戒,如果完全受持,則人相具足,滿足十善,則天道福果,恒常隨從。若是違反那就會墮入地獄、餓鬼、畜生三途惡處,萬苦交加,痛苦之極。如果我們由於種種緣因,現在只能受持一戒或二戒,當然可以保持人身不失,要知道眾生的壽夭高卑,都是由受戒多少而定。若受一戒為一分戒,稱為一分優婆塞。或受持二戒,為少分戒,受持三戒為半分戒。受持四戒為多分戒。受持五戒為滿分優婆塞或優婆夷。

佛陀制戒第一條就是不可殺生害命,它的意義非常重要。我們可以想一想,佛教經懺之中,有一本稱為《慈悲三昧水懺》,它為什麼叫做三昧水懺呢?三昧是佛教的一個主要修行功夫,舉例說:在因地念佛用功時刻,提起自性本具智慧,來迴光返照,一心念佛,今天念、明天念乃至時時刻刻念,念念相續,無有間斷,念到一心不亂的境界,就叫做念佛三昧。水懺的水,指三昧水,懺就是懺悔。例如啟請大德法師結壇,依懺儀如法修持,一心禮懺。悔過多生多世以來的業障、罪障、報障、仗佛力慈悲攝受,佛日慈光普照,以達到消除三障,釋結解冤的目的。

第四節  三昧水懺的威力

下面是水懺故事的由來,請各位好好聽一聽、想一想,即是悟達國師身患「惡瘡」亦即「人面瘡」的故事,也是一篇饒有趣味的歷史教材。在唐朝懿宗皇帝時期他拜了一位國師,叫做悟達又名知塵。這位悟達大師他在早年當小和尚時,在京都廟宇裏和一個老比丘同居一處,老比丘名叫迦諾迦尊者,後來尊者患了一種迦摩羅疾的惡病、非常骯髒,大家看到這種惡病都害怕,沒有人敢來照應或接近。可是獨有同參小和尚悟達,記得佛陀說過百福田中,侍病第一的教導,因而啟發大悲心,朝夕不離左右,親侍湯藥,精進不懈,毫無倦色。迦諾迦病癒之後深為悟師殷勤侍候,慈心照拂的恩情所感動,在兩人分別的時候,尊者依依不捨對悟達大師囑咐說:「汝今後弘化利生之日,如果遇有困難痛苦之事,需要我幫助時,可以到四川(西蜀)彭州九隴山來找我」。悟師說:「九隴山高廣深邃,恐找尋不易」。尊者說「我住之處門前有二棵古松,是個明顯標誌」。言畢二師各自東西,分道揚鑣而去。悟師就行腳到安國寺卓錫安居,即時大弘法化,普度眾生。由於師之德高望重,所以聲名昭著,因此感動了懿宗皇帝親臨法席,面命耳提,深蒙法雨,沾潤心田。為表示隆重聖恩,就賜贈沉香精雕法座而拜為國師。當時悟達國師一升寶座。光榮至極,無過於此。再受陛下及滿朝文武大臣禮拜,遂心生大歡喜。由於國師一動喜心,七情頓現,便入塵勞,與俗夫無異,因此為多生以來宿世冤業債主,得以報復之機。國師膝蓋上馬上生出一個「人面」怪瘡來,上面竟長了眉毛、眼睛和口齒,清楚可見。奇怪的是每天要喂它飲食,且每餐都開口吞啖,和一般人沒有兩樣。有時人面瘡把牙齒咬緊,格格作聲,悟師就疼痛難忍,苦不堪言。到處尋訪名醫求治,可是群醫束手無策可施。這樣一天天地過去,就是華陀扁鵲再世,只恐難醫此冤業討債、因果感召的奇疾惡病吧!唯有佛德無邊,三昧威神,才是克病之方。悟師在此躊躇不安,心煩意亂的危急關頭,忽然記起了昔日老同參迦諾迦臨別分袂時的囑咐,便立刻準備行裝飛速趕到九隴尋找救星。這時正值天色傍晚,四顧茫茫,足下山路崎嶇、頭上霞雲朵朵,遠望煙霧藹藹之中,果有兩松挺立青翠魁偉。悟師見此勝境如入蓬萊,不覺怡然自得,諾師之言不虛,則病痊有日矣。一進雙松,遙見山間崇樓高閣,金碧輝煌,誠然另一天地。不一會,即見二位青衣童子側立門首,後面有一位年老高僧,定晴一看,原來就是心中想拜訪的老同參迦諾迦尊者。他正合掌相迎,暫留進宿。悟師當告以遭逢病苦之事,尊者一看,便說「此瘡名謂人面瘡,我有藥可治,多請放心。山邊岩下有一泉水,明天把水洗濯患處,病可痊癒」。次日清晨,即命二童引路,引至泉水所在,便開始用泉水洗瘡。頓時聽到大叫一聲,原來是人面瘡在發出急叫並能作人的聲音說:「請老法師慈悲不要洗了。承蒙大德威神之力,為我們解冤釋結,十分感謝。但是尊者您是一位大德高僧,見遠識廣,博古通今,當曾讀過西漢史書袁盎晁錯一傳。」師說:「不錯,讀過的」。人面瘡說:「大師一定知道袁盎殺害晁錯之事。我今向尊者稟告:悟達就是昔日的袁盎,我就是從前的晁錯。我被他謀害所以蒙受深冤,當時慘遭刑罰,被腰斬於東市,真是冤深如海,怨結萬年。所恨累世以來尚未雪我腰斬之冤,報我殺身之仇。他宿植靈根,十世都做高僧,戒律精嚴,淨光和佛光顯耀,使我無法近身,無縫可尋,等到這一世中,他竟受寵忘憂,享受過奢,名利心起,有損至德,失卻莊嚴,我才得到報冤方便,令他瘡生人面痛苦難堪,才覺甘心。現在多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法水,為我解除冤結,消滅深仇於無形,從今以後我不再來危害於他。」悟達國師聽了人面瘡這番前因後果,報應昭彰,駭人聽聞的說白,不覺大驚之餘,魂不附體。趕快手掬泉水,繼續洗濯,雖然痛徹骨髓,一時昏厥,待到甦醒,奇怪的是這個晁錯冤瘡已經平復,不留蹤影了。國師這時回頭四顧,一片寂寂,迦諾迦也已影蹤全無,是知聖賢混跡,應世度生,實非我們凡夫的知見所能了知。

為了紀念這一奇異的遭逢,悟師就在雙松聖跡起造一庵,名為招提寺,到了宋代至道三年間,這個寺承皇上恩賜,名為至德禪寺。當時高僧信師得知其事,作了紀述,使後世學者知此史實。悟達國師身歷其境,感概萬分,懺悔宿世罪障,更加勇猛精進,特記其事,作為懺法,朝夕禮誦,由此傳播天下,俾使世人咸知前賢先聖事蹟之端詳,而各各懺悔自身之業障,解除宿世之冤結。這就是《三昧水懺》的發起因緣,但願佛陀弟子們,善男信女們,能夠通過歷史教訓,嚴淨受持「不殺生」的第一條戒,請教友們三思上述歷史故事,雖近似神話,但亦足窺見佛教對不殺生戒的非常重視,凡我教友應該身體力行。

(一)楞嚴經的業果相續

《楞嚴經》第四卷三種相續中業果相續文中指出:「佛告富樓那尊者說:『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又說:『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胎、卵、濕、化、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又說:『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二)楞嚴經的以戒助定

《楞嚴經》第六卷以戒助定文中提到「佛告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

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復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我得四果及辟支佛十地等,諸位菩薩。是一顛迦,消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說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淪苦海,不成三昧。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上面所引經文,只是抽象的節錄一部分。

根據上面所引的《楞嚴經》這二段經文看來,很清楚的要我們覺悟這殺、盜、淫、妄四條性戒,以及酒的遮戒,對修道教徒說來,是非受持不可的。所以佛制五戒,乃是律學的基本戒條,也正是四波羅夷的大罪。

我們把殺生、淫欲這二個戒條,先來研究研究!把上面所講的以人殺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相殺相生、相生相殺、汝負我命,汝還我債,我負汝命、我還汝債。以是彼此結下深仇,業果不亡。就是經過百千萬劫漫長時間,常在生死輪迴之中,相續不斷。殺生如此,因果報應是絲毫不差的。就是淫欲,也是如此。汝愛我身,我愛汝心,汝憐我色,我憐汝色,男女之間,相憐相愛,永結同心,愛不能離,難分難捨,古人云:「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樣一來,就是經過百千萬劫倆人當然是常在纏縛生死苦海,無法脫離。所以文昌帝君曾經說過:「業海茫茫,首惡無如色欲,塵寰悠悠,易犯唯有邪淫。撥山蓋世之雄,坐此亡身喪國,繡口錦心之士,因茲敗節毀名。始為一念之差,致令畢生莫贖」。可是人們在這個淫欲與邪淫問題上,誰能「踏斷腳下紅絲線,跳出紅塵大火坑」。自可使你心身清淨,自在安樂,無掛無礙,逍遙去也。

在五戒之中,前四戒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和不妄語,是和其他宗教的五戒一致的。這是保持社會秩序的根本規範,任何社會,均應由此根本規範而成立。不過,在先後順序上稍有差異。《摩奴法典》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貪瞋。《包達夜那法典》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忍耐和不貪五種。《錢多傳耶奧義書》有苦行、慈善、正行、不殺生和實語五種,作為修行人之五大義務。耆那教乃說有不殺生、不盜、不妄語、不淫和離欲五戒。瑜伽派也說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和不貪五戒。在佛教其他的戒律中,也以五戒中的前四戒為最重要之戒。例如前述比丘四波羅夷,是淫盜殺妄之戒,在大乘戒的十重禁戒裏,前四戒乃是殺盜淫妄。唯有出家戒時,乃將不邪淫改為不淫。

(三)犯戒感報

現在我再舉述一個故事,因為起邪心,動淫念而遭到喪身失命。據說從前有一個持五戒男居土,一天走過深山農村,夜幕降臨,四顧不見村落住家,行行再行行,急於要找一落腳點借宿一宵,忽見前面不遠處露出一間小屋油燈閃閃,便不得已敲門借宿,誰知屋內只有一個中年婦女,便說明來意,婦女說「我丈夫是一個山妖羅剎,每夜回來,你住這裏會被他吃了」。居士說:「我是一個佛教徒,受持五戒,有護戒神王,保護我身,可請放心」。婦女就安排他住於隔壁室中,受戒居士這夜就一心清淨虔誠戒法,到了次日天亮平安無事,就告別前行。可是這位婦女感到奇怪,每夜羅剎鬼丈夫都要回來,為什麼昨夜不見回家呢?希奇希奇!居士邊走邊想,認為這位婦女說有羅剎丈夫是在騙我瞎說,不會有這種怪事,同時剎那之間淫業發現,邪心難降,走了好遠又轉身回來,要求再借一宿,妄言綺語,不懷好意。婦女心想:這位居士是個善良持戒之人,昨夜住此,羅剎不回來了,或許有能克邪的本事,就答應了居士的請求。不幸的是居士今夜來住已是存心不良,故夜間淫心發作,將婦女百般調戲,強行邪淫。正在緊急時刻,只聽得陰風一陣,山妖破門而入,見情大怒,不由妒火熾燃,就把居士活活吃了。一條性命嗚呼哀哉!這時又驚又怖,含冤莫訴的婦女問羅剎丈夫「你昨夜到哪里去了,為何不回家呢?」羅剎說:「我昨夜回來,才到門口看到房舍光明燦爛,眼睛也張不開。似見神王圍繞巡羅,慌忙之餘,連門戶也找不到。不得已只好他往,但今夜回來卻安然如故,沒有光明也沒有神王。」我們要知道,持戒功德不可思議,若有居士每受持一分戒,就有五位護法神王隨身護佑。受持五戒當然就有二十五位戒神擁護,這位居士第一夜要求住宿,是一心清淨,虔持禁戒,自有二十五位神王保護其身,放大光明,羅剎鬼不敢入室。第二夜居士頓起淫穢之念,破了戒法,神王離開,失了光明,以致慘遭非命,感召惡報。古人說:「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可不慎歟?這個故事,希望大家好自三思吧,對於修持戒法一定大有助益。

(四)酒戒

第五戒的禁酒,是佛教戒律的特色,此事已如上面所說,佛教是覺醒之宗教,它最討厭醉迷。關於這個五戒的內容,當然有適應時代和廣義上的種種解釋,但此事待下面十善戒條項下,再來敘述,今先略述五戒與古來儒教所說五常,有相一致之點。不殺生乃至不飲酒,是相當於仁、義、禮、信、智,這是早在後漢時代,主張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論》裏所說的。五戒與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將五常的精神,表現為具體的禁止的條項,乃變為五戒。五戒之中,前四戒的行為本身,是反道德的罪惡行為,但飲酒的行為本身,不一定是罪惡,可是,由於飲酒而能作出其他「惡」的機緣。因此,前四戒之罪叫做性罪,而飲酒叫做遮罪。

關於飲酒的罪惡,在諸種經律裏,屢有所說,《智度論》裏,說著飲酒的三十五失,《正法念處經》裏,說著飲酒的三十失等,就是這個例。今酒能形成犯其他罪的機緣,由於今日一般犯罪的背後,必有酒與女人二者,即可知之。此事當然有詳細的犯罪統計可證。關於此事,《智度論》裏,有一有趣的故事,即:有一人為欲飲酒,偷了鄰人之雞,殺死為菜肴,鄰女來問,以妄語答曰不知,又趁酒醉強姦之。這樣,由飲酒,便犯了偷盜、殺生、妄語和邪淫四戒之罪。如此飲酒能為犯其他罪之緣,故應戒之。

(五)八戒

在家信徒在規定的期日,特別要為實行嚴格的宗教生活而守出家人的戒的一部分,叫做「八戒」或「八齋戒」。其內容,是於前五戒,再加上(1)不非時食(下午不吃東西),(2)離歌舞觀聽香油塗身,(3)離高廣大床的三戒。這時,五戒中的不邪淫,當然是不淫的意思。本來是在每半個月的八日、十四日和十五日的布薩日,要嚴守這個戒,所以一個月有六天的持戒日。因此將其稱為「六齋日」,以今日的話來說,可說是以每星期日為克己日,而以宗教的信念,特別勵行禁欲的生活。在家人平常是容易墮落於愛欲與物欲的生活的,所以至少一個月間也要有數日來過著像出家人的那種禁欲生活,以靠近宗教的境界,所以把這叫做「近住」,因此戒叫做「近住律儀」。這是靠近佛道而住的意思。

第五節  出家的五眾弟子受持戒法(出家的意義)

佛陀普度眾生,跟他出家學道的有五眾弟子,一、沙彌(小和尚),二、沙彌尼(小尼姑),三、式叉摩羅(學戒女),四、比丘(和尚),五、比丘尼(尼姑)。古人云:「出家乃丈夫之事,非帝王將相之所能為」。這是千真萬確的道理。我們能夠看破紅塵、擺脫世俗,投身於空門之中,做一個清淨無掛無礙的出家人,的確是有宿根,有智慧,才能下定決心,斬斷俗緣去做和尚,過拿清磬木魚,青燈獨守的刻苦生活,終身吃素,不能結婚,遵守佛門寺廟清規戒律,實是難能可貴受人尊敬的僧伽。

出家,有三種不同的意義。

1)就是上面所說,割愛辭親、剃除鬚髮,清居梵剎、持戒修心之士。這是出世俗之家,做一個比丘。這真是一件不容易而難能可貴的事情。

2)就是在出世俗之家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努力修行,把自己心中所有見思煩惱,以貪、瞋、癡、慢、疑的五鈍使,和身、邊、邪、見、戒五利使,用我空智慧來觀照、用功修行,功夫成就,把這十使見思煩惱統統斷了,壞滅得乾乾淨淨,自然就能超越跳出欲界、色界、無色界的三界分段生死苦因苦果,得證偏真涅槃的樂因樂果,這是出三界之家,做一個羅漢。

3)我們發心修行,證了阿羅漢以後,再精進行道,發廣大菩提心,修福修慧,上求如來覺道,下度法界眾生。再進一步,運用法空般若妙智,破了塵沙無明煩惱微細之惑。就是把最後生相無明的根本斷除,復本心源,究竟清淨。《楞嚴經》云:生滅既滅、寂滅現前的境界。到這裏真所謂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清故。五住煩惱,二種生死永亡,成等正覺,圓滿菩提,就是稱為出煩惱之家。

可是我們在世界上發心修行,用功辦道,助道緣少,障道緣多,難進易退,時上時下。經中稱為毛稻眾生,被風一吹,或東或西,隨風所轉。古人云:「出家一年,佛在心田。出家二年,佛在眼前。出家三年,佛在耳邊。出家四年,佛在天邊。」若近若遠,步步後退,真是太危險了。我們要記得古人說:出家如初,十分虔誠,萬分勇猛,能夠持久修去,不退最初所發的一念菩提心。那真是成佛有餘。我想佛門弟子對這些道理一定會有深刻理解。特別是新出家沙彌、沙彌尼更加要好好注意,永記不忘,幸甚幸甚。

第六節  十戒和六法戒

十戒是未成年的出家人,即沙彌所受持的戒。這是在前五戒上面,再加上:(1)不非時食,(2)離歌舞觀聽,(3)離香油塗身,(4)離高廣大床,(5)離金銀寶物之正戒。出家人不得持有金錢,已如前述。十戒是沙彌戒,故在出家授戒的作法上,本來是授此十戒的,在受戒時,如問:「盡形壽不飲酒是沙彌戒,能否守持?」就要答說「能持」。即完成受戒的儀式。

六法戒指男女非達到二十歲者,不得受具足戒,而為僧團的正式出家人,故未滿二十者,應受持上述十戒,尤其是對於女子,於其十八、九歲的二年間,特別要她學「六法戒」,能學持六法戒的人,才可授予具足戒。六法戒的內容,是不淫、不殺、不盜、不妄語、不酒和不非時飲食。這些,都是十戒中的戒,對此六戒,特別要嚴格修持,以驗其根器。據律載:佛為女人特說六法戒,是為要驗其有無妊娠的情況。學修此戒的沙彌尼,叫做「式叉摩那。」

第七節  比丘比丘尼戒

(一)出家僧尼應受的戒法

凡是做一個比丘、比丘尼、都應該要受持戒法。比丘、比丘尼具足戒條數,由於各部律藏的不同,在具體數位上也各有不同,《四分律》是二百五十條(比丘)和三百四十八條(比丘尼),《五分律》是二百五十一條和三百七十條,《巴厘律》是二百七十條和三百十一條,《十誦律》是二百六十一條和三百五十四條。其內容,乃由「罪」的輕重,被分為八類。

第一類是波羅夷法。此被譯為「斷頭」或「被他所勝」。這是相當於世間法律的死刑,犯了這個罪的人,是被教團趕出(放逐),而失去比丘之資格。「波羅夷」是「被打敗」或「陷入於敗北」的意思。這類裏面,有淫欲、竊盜、殺人和妄語四條。

第二類是「僧殘法」。這是第二類重罪。此罪不會失去比丘的資格,尚留存有宗教上的生命,但關於服罪和免罪等事項,應由僧團而決,屬於本項之罪,有下面十三條:(一)故意出精,(二)觸婦人身,(三)對婦人發淫猥之語,(四)向婦人說「供養淫欲法」,(五)做結婚之媒人,(六)自作超規定之高大房屋,(七)有施主時,造規定以上之大精舍,(八)以無事實的波羅夷罪,而誹謗別的比丘,(九)取別的事實附會於波羅夷罪,以誹謗別的比丘,(十)欲破僧團的和平,受其他比丘諫告亦不中止,(十一)作如此(第十條)比丘之友,不服從僧團之諫告,(十二)對自己之罪,不但不聽其他比丘之諫告,反罵其他比丘,而不服從教團之諫告。(十三)與信者結特殊人情關係。損害清淨的信仰,而不服教團之諫告。犯了以上十三條罪的人,應在二十人以上僧侶中受處分和懺悔。

第三類是不定法。這是不決定之罪。此罪只於比丘而有,比丘尼乃無之。內容有二條:(一)於秘密(隱藏)地方,與婦人單獨(只有男女二人)對坐(坐向);(二)於不隱蔽之場所,與婦人單獨二人對坐。以上二條,被有信仰的信徒目擊時,由其信徒所告,而決定為波羅夷或僧殘或單墮等罪,看情形而決(不定)。

第四類是捨墮法。這是對於衣服、缽及其它物品,超過規定的所有(持有)或有不法態度時,其物品會被僧團沒收,且要於僧侶面前懺悔,此罪有三十條,犯了此罪的人,要於四人以上的僧侶前交出其物品(超過規定的物品)來懺悔。捨墮的「捨」是捨物品的意思,「墮」是墮地獄的罪的意思。

第五類是單墮法。此非如前項有關財物之罪,而是有關妄語、兩舌、殺畜生或飲酒等,執著心煩惱之罪,內容有九十條(巴厘律是九十二條)。犯了此罪的人,必須於三僧人前懺悔。

第六類是悔過法。這是應向他人告白或懺侮之罪。內容有關「食事」的四條律而成。犯了此罪的人,應於一人之前懺悔。

第七類是眾學法。這並不是罪名,而是規定食飲的方法,說法的方法,或親近在家人時,應注意的種種「威儀作法」。違此行為者,成立「突吉羅」罪。內容有一百條,故云「百眾學」,但《巴厘律》是七十五條。故意犯此罪時,應對上座比丘懺悔(對首懺),若非故意觸犯此罪時,則於自己心中懺悔(責心悔)即可。

第八類是滅諍法。此亦非「罪名」,而是規定僧團中所起紛諍的「鎮滅法」。內容有七種方法,故云「七滅諍」。由此方法,尚未能適當鎮靜紛諍時,上座即成立「突吉羅罪」。

(二)持戒得果

現在根據佛說《四十二章經》第三十七章,持戒得果文中提到《僧祇律》說:從前印度波羅奈國有二個和尚,大家約好一起到舍衛國去朝拜釋迦牟尼佛。路途很遠,天氣甚熱,二個比丘一老一少在途中走了多天,口渴難受,到處都找不到水吃,前行不久,突然發現前面不遠地方有一口水井,心中感到安慰,鬆了一口氣。二位和尚都走到井邊,看到井裏有水生大歡喜,年少和尚見水就暢飲一頓,吃得很飽,他暗裏想到:我吃了水,不但解渴,更能延長壽命,不至渴死途中,可以去見佛。老的和尚他看到水,心裏記得佛陀曾經說過:「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的教導。認為雖是井水,水裏一定有八萬四千蟲。蟲雖是微細動物亦有生命,我們吃水也是殺生。老和尚他就遵守佛戒,寧可渴死,堅決不吃井水。年少和尚對年老和尚說:你為什麼不吃水?汝渴死在此不得到舍衛國去見佛呵!老和尚下定決心不吃水,不久就因渴極而死了。他死了以後,由於精進修行,嚴持殺戒,以持戒功德,即生第二層忉利天上,得有神通。當夜就先到舍衛國朝見佛陀,聽佛開示法要,當下得到法眼清淨,證阿羅漢果。而少年和尚不持殺戒,吃水以後,過了二天來到佛所,禮拜請法。佛問:是一個人來,還是有其他人同來。少年和尚以感歎心情把老和尚不肯飲水而渴死途中之事稟陳於佛。自以為是,不知慚愧。佛說:你是一個愚癡之人不持戒法,你說見我,實是不能見我。佛又將老比丘昨夜已先來見我聞法得道之事說了一番,這位年少比丘生大慚愧,深自懊惱,破佛殺戒,無地自容。由是發奮圖強,更加勇猛精進,持佛戒法。通過這個故事,使我們佛教弟子深深體會到持戒犯戒二種思想和行為,得到二種不同的果報,望自三思,是為至要。所以佛說:「若有比丘,於海彼岸,能不放逸,精進不懈,斂攝諸根,雖去我遠,我常見彼,彼常近我」。

(三)堅持禁戒的模範

據說:從前有一位朝山化緣的和尚,有一天,到了豪富人家,一走進門,正巧在大廳裏坐著一位少婦,聚精會神地在那裏串珍珠,聽到門聲響,知有人來,抬頭一看,只見一個穿僧衣的年輕和尚,手拿一隻銅制小引磬進來化緣。少婦急忙溜進後堂,因為倉促之間離開,竟然把正在串聯中的一顆大珍珠,隨手放在桌上。不料後來滑到地板上去了,這時天井旁走來一隻白鵝,眼看青光閃閃的大珠子,沖上去一口吞下,和尚親眼目睹這一事實。忽然,少婦想到了這顆名貴寶珠,馬上叫女傭來到大廳,可是遍尋不見。主人傭人都在想:除了這個小和尚來化緣,卻沒有別人來過大廳。隨即問小和尚,和尚默默無言,一聲不吭,即使眾人大聲嚴詰,和尚仍不開口。於是動了眾怒,一陣拳打腳踢,這位堅持戒律的尊貴和尚,任你怎樣懷疑,對他無禮,妄施刑罰。他念念不忘世尊「以戒為師」的教導,寧可有戒而死,不可無戒而生。所以難忍能忍,一片精誠,堅持到底,不發一言。這只鵝呢,在人多吵鬧之中,不巧被人們亂腳踏死。和尚看到鵝已被人踏死,便開口說道:「您們別再打我了,珍珠已在這裏」。大家逼他快把珍珠交出來,和尚說:「在鵝的肚子裏」大家感到哭笑不得,異口同聲地說:「您為什麼不早開口呀?」和尚說「我是佛弟子,要遵守戒規。我若早說,您們勢必要殺鵝取珠,我就犯了殺戒。若說不看見,便犯了妄語戒。深覺左右為難,還是守戒第一。佛經上說:「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眾人聽和尚說到這裏,又是慚愧,又是欽佩,一片寂靜,眾人心中刻劃著一個深刻的印象——「世尊垂教以戒為師。」

(四)《梵網經》、《優婆塞戒經》不同的戒條

若使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二眾弟子,欲發菩提心,求受菩薩戒,將來能夠直趨大乘,廣度眾生,圓滿菩提道果。只是恐怕他基本不鞏固,徒掛虛名,不能得到真實效益,所以首先要受五戒,以固其根本,然後進一步根據《梵網經》求菩薩戒法。菩薩戒法有十重四十八輕。這才是如律儀合法規的行徑。

但是依靠《優婆塞戒經受戒品》所說:對在家二眾所傳授的菩薩戒,只是六重二十八輕。這是按二部經所指示二種不同的戒品差別的規定。我們要知道在家男女居士受菩薩戒之後,雖然名義上稱為《菩薩優婆塞、優婆夷戒》,其實也是以所受的五戒為體,因為這五條戒法,乃是直趨菩薩大乘的階梯,而在家的善男子、善女人應該在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月小廿八日起)要受八齋戒以為修行學道,仰慕出家離欲清淨生活的主要道理。以是之故,在家二眾,要受大乘菩薩戒應先受菩薩優婆塞、優婆夷戒。所以《優婆塞戒經》云,「優婆塞戒,極為重要,何以故?是戒能為沙彌十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為根本」。

第八節  菩薩戒的源流和它的戒相

(一)上中下三品戒法授受不同的道理

中國佛教信徒優婆塞、優婆夷、比丘、比丘尼的四眾弟子要求受大乘菩薩戒法,究竟是什麼時候才開始呢?據律中提到,是由古代道融和道影二位法師,他從鳩摩羅什法師所翻譯的《梵網菩薩戒本》而修行的。但要求對菩薩戒傳授和受持的方法和規則,以後就沒有再流傳於世間了。後來過了相當時候,又有一位沙門名叫道進,就從曇無懺法師根據《地持經》傳授菩薩戒的方法。

上品的菩薩戒法:按《高僧傳》卷第二,曇無懺傳記說:道進法師受上品菩薩戒的經過奇跡,最初曇無懺在姑藏之時,有一位沙門名叫道進,他十分虔誠要求曇無懺法師給他傳授大乘菩薩戒法。法師說:你要求受菩薩戒,一定多多進行懺悔,把多生以來直至今生所有罪障業障,統統懺得一乾二淨,才能給你傳戒。譬喻淨器,才能裝人甘露美味。於是道進法師依教奉行,一心一意努力禮懺,經過七天誠懇懺悔。到了第八天道進以為經過七天的懺悔,業障一定可以消除,由是再到曇無懺處,再次要求為他授菩薩戒。誰知這位大師竟然以另一手段,即以猙獰的眼睛,忿怒的態度不理不睬。這時道進暗自忖想:法師為什麼這樣含怒不理他,大概是我懺悔不力,業障難消,沒有資格深受戒法。從此放下心身,發奮至誠一心恭敬在佛前求懺悔。另一方面依然修習禪定功夫。且懺且禪,經過三年。有一次在修禪定之時,忽然看到釋迦牟尼佛與諸大菩薩,顯現目前,為他傳授菩薩大戒。當夜,道進法師更有十幾位同參道友和他同時夢中見佛,同時也受了菩薩戒法,這種不可思議感應靈異,就帶領同參一起走向曇無懺法師報喜,奇怪的是剛才走了數十步,碰見法師,這時曇無懺看道進等人前來,馬上站了起來,連聲讚歎說:善哉!善哉!你們已經得到感應,已受到菩薩戒法了。恭喜,恭喜,現在我可以為你們作證明了。就對佛前再詳細的為道進法師等十餘人正式宣說菩薩戒相。當時又有一位沙門道明法師,德高望重,名揚關西地方,聽說道進等定中夢中得到感應,受菩薩戒奇事,當夜也做了夢。可是道明以為雖然自己出家早,戒臘高,也應該低心下氣,要求道進認他做法兄弟,這樣一來,道風遠播,戒雲普被。此後依道進律師求受菩薩戒者有千餘人,一直到了現在,出家四眾弟子受菩薩戒的,莫不以曇無懺律師這一派系流傳於世。這是上品的菩薩戒源流。

中品下品的菩薩戒法:按《瓔珞經》說:佛子受菩薩戒有上、中、下三品戒法。一者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千里內有先受菩薩戒者,請為法師,教授我戒,我先禮足。應如是語:諸大菩薩為師,授與我戒。其弟子得證法戒,是中品戒。三者諸佛菩薩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應如是言:我某甲,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薩等,我受一切菩薩戒者,是下品戒。」這是根據《瓔珞經》,依所從受戒的境界不同,所以才有上、中、下三品的菩薩戒法,這是出家比丘在古代受大乘菩薩戒法的起源。當然也包括比丘尼受菩薩戒法的儀式。

(二)受戒的四種差別

按《行事鈔》說:佛教所制定戒學,為弟子們傳授三壇大戒分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種。

1)戒法:就是佛陀針對弟子們在僧團裏共同生活中間,所違反的那些情況和制度而制定的許多戒律、法則,即是五戒、六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三百四十八戒等等戒條名相。

2)戒體:就是受戒的弟子,正當在律師為他傳授戒法時刻,他心中一念虔誠清淨之心,萬緣放下,一心精專,所取得的防惡的功能力用,稱為戒體。

3)戒行,正是受戒弟子他在得到戒體之後,所發揮出來不可思議力量,對於自己的身口意三業,嚴謹如法行持,纖毫不得有犯,所謂「守口攝意身莫犯」。任運進修,從有作意的受持功夫漸次增進,乃至達到無作妙戒的行持。

4)戒相,就是弟子在受戒以後,在修持戒律方面,在外身行動方面,在語言講話方面,在意識形態等各個方面,凡行住坐臥處都要遵守僧團的清規戒律。正是佛門弟子威儀濟濟,道貌堂堂,行路像一陣清風,謂之行如風。住下就像一棵青松一樣雄偉莊嚴,謂之住如松。坐起來就像銅鐘一樣穩健著實,謂之坐如鐘。臥下去,就像一把弓箭一樣,謂之臥如弓,這是一個多麼莊嚴的佛門弟子啊!是值得信仰佛教的道友,一心頂禮,誠懇恭敬的良好楷模。就像佛在世時馬勝比丘一樣,也像佛未出家前,悉達多太子游北門時所見的那位比丘一樣,深受人天的尊敬。凡是一位受戒弟子,都要具足這四種優越條件。

(三)《梵網經》的三聚淨戒

大乘菩薩三聚淨戒的意義,就是發廣大菩提心,上求如來的覺道,下化法界的有情。以大慈悲,饒益眾生,令諸眾生,離苦得樂。如觀音、地藏、文殊、普賢大菩薩一樣,各隨所願,有求必應,感而隨通。菩薩在因地之中,累劫修行菩薩之道,就是以三聚淨戒來自利利他,自度度人。什麼是三聚淨戒呢?

1)攝律儀戒:菩薩修行,以戒為本。總攝一切戒律、一切威儀。也就是無惡而不斷,不論大大小小種種惡事惡行,惡言惡語,惡心惡念,統統都要斷得乾乾淨淨。古人說:「一念不生,眾戒俱足。三業清淨,無惡不斷,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正是以五戒十善,一切律儀來淨化我們自己的心身。凡是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持大乘菩薩戒法的人,最最主要一定要收攝一切戒律,斷除種種罪惡。自己這樣,教化眾生也是這樣。切不可以為小惡小罪而不加重視,所謂滴水可以成渠,星火可以燎原,即此意也。攝律儀戒,即包括大小乘之一切戒律而護持之,使一切諸惡,都能斷絕。較詳言之:律為律法,乃禁止之意,儀即儀式,為軌範之意。《法苑珠林》曾說:「攝律儀者,要義唯有四項:一者不為利養故,自贊毀他。二者不得故慳,不施予人。三者不得瞋心打罵眾生。四者不得謗大乘經典。持此四法,無惡不離,故名攝律儀戒」。

2)攝善法戒:菩薩修行,不但要斷除諸惡以自利,更要普度眾生以利他,那就要總攝一切諸善功德,廣植善根,深培德本。無論是大大小小,一絲一毫的善事善業,善言善語,善心善念,統統都要精進勇猛,努力去做,但有利益無不興從。千萬不要以為小善而不去做,更不可以為小德而不去培植。要知道積小善能成大功,下點種必結果實。攝善法戒又名積善戒,使一切善法,都能存於我之一身,而修行一切善事。就是說:身、口、意所作諸業,都是善法。聞、思、修三慧,以及布施、忍辱等六度波羅密,無一不攝於戒之中,故名為攝善法戒。

3)饒益有情戒:菩薩修行,不單是要斷一切惡,修一切善,更主要的目的,就是廣度無量無邊一切眾生,也就是無眾生而不度。不但是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眾生,要趕快去度。就是天道、人道、阿修羅道三善道的眾生也要去度。正如地藏菩薩所發的廣大誓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這是眾生無邊誓願度的宏偉誓願。出家在家四眾弟子,要進修大乘菩薩大戒,一定要受持大乘三聚淨戒。這是根本戒法。人人都要受持。饒益有情戒,又名攝眾生戒。即對於無限無邊的眾生,都能施之以利益。所謂能攝的善行,便是慈悲喜捨。慈名愛念,因其能給予眾生以快樂;悲名憐愍,以其能拔除眾生的痛苦;喜為喜慶,慶賀一切眾生能離苦得樂;捨名無憎無愛,亦須使得此無憎無愛的解脫,以這樣的一些法門,去濟度眾生。《瑜伽戒品》說:「……諸菩薩,依世出世間,種種義利,善為有情說諸法要。先方便說,先如理說,後令獲得義利。……諸菩薩,若隱若露,顯示其有真實功德,令諸有情,歡喜進學。……生稀有心,勤修正行」故以名焉。

上列的三聚淨戒,在《華嚴經》、《梵網經》、《占察經》,《瓔珞經》等,都曾有所說明;《瑜伽》和《唯識》等論,也曾予以論述;因為這是三者集聚,所以稱為三聚。

(四)《梵網經》十重戒相

第一殺戒,佛言,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二盜戒。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主劫賊物,一件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心,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三淫戒,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緣,淫法,淫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護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四妄語戒,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而菩薩應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五酤酒戒,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酒是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六說四眾過戒,若佛子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七自贊毀他戒,若佛子,自贊毀他,亦教人自贊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八慳惜加毀戒,若佛子自慳、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釘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十謗三寶戒,若佛子,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謗因,謗緣,謗法,謗業,而菩薩見外道以及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九節  佛弟子對律學要怎樣信受奉行

(一)戒為無上菩提本

佛教的弟子,對於我們教主釋迦牟尼佛,當然是十分信仰和遵從。對於佛陀所制定的一切律儀清規戒律一定是絕對依教受持。嚴潔無犯,四眾弟子從信受而奉行,最後達到初發心直至圓成無作妙戒。斷惡修善,反妄歸真,直趨無上菩提大道。

可是佛陀所規定一切戒法,都是以五戒為根本,這不殺生,不偷盜,不淫欲(或在家居士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的五條戒法。對我們信佛修心的教友來說,那真是一件極其重要的大事,缺一不可,是一整體的,互相聯繫的。從表面上看來,好像這五條戒法是佛家獨有的清規戒律,與一般人沒有什麼關係的,這種想法是不正確、不客觀的,但是只要我們進一步,仔細地研究一下,耐心的回想一下,一定會有一種新的啟發和體會。我認為這五戒是每一個人都需要具備的人生標準的道德觀念,和行動語言的正確態度。如果我們做了違反五戒的行為或我們胡作非為,那一定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正義人民的指責。

我記得圓瑛師尊曾經教導說:「佛教的五戒也正是和儒教孔夫子所教導的仁、義、禮、智、信的五常道理,完全一致的」,一、不殺生是仁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二、不偷盜是義也,見利思義,不取非義之財,不與不取。義所當得則得之,義所不當得則不得。三、不淫欲或在家不邪淫禮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文昌帝君說:勿貪非義之財,勿飲花街之酒。四、不妄語是信也,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五、不飲酒是智也、酒迷心竅,醉後生非,神魂顛倒,昏迷失性。這樣看來,佛教的五戒,儒教的五常,名殊理一,異途同歸。他老人家這個開示,實在會發人深省的。

由是而知,佛教律宗的戒法,真是生死海中的一條慈航,迷津道路上的一隻寶筏,暗室之中的一盞明燈,渡過巨浪的一個浮囊。佛經說:「護戒如護目,皎潔若冰霜」,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凡是為佛弟子,都應該以清淨心身,受持戒法,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使正法久住,佛日增輝。

現在我把過去莊嚴劫和現在賢劫七佛如來所說的《戒經》。敬錄如後,以便信受奉行,敬祝大家同證無上佛菩提,作為我寫這篇「律宗初探」的結束語。

(二)七佛戒經

現在我將《七佛戒經》抄在下面,說明戒學是一切諸佛教法的根本。

忍辱第一道 佛說無為最 出家惱他人 不名為沙門

此是毗婆尸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譬如明眼人 能避險惡道 世有聰明人 能遠離諸惡

此是尸棄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不謗亦不嫉 當奉行於戒 飲食知止足

常樂在空閒 心定樂精進 是名諸佛教

此是毗葉羅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譬如蜂采華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比丘入聚然

不違戾他事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身行 若正若不正

此是拘留孫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心莫作放逸 聖法當勤學 如是無憂愁 心定入涅槃

此是拘那含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一切惡莫作 當奉行諸善 自淨其志意 是則諸佛教

此是迦葉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善護於口言 自淨其志意 身莫作諸惡

此三業道淨 能得如是行 是大仙人道

此是釋迦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於十二年中,為無事僧說是戒經,從是已後廣分別說,諸比丘自為樂法樂沙門者,有慚有愧樂學戒者,當於中學。

明人能護戒 能得三種樂 名譽及利養 死得生天上

當觀如是處 有智勤護戒 戒淨有智慧 便得第一道

如過去諸佛 及以未來者 現在諸世尊 能勝一切憂

皆共尊敬戒 此是諸佛法 若有自為身 欲求於佛道

當尊重正法 此是諸佛教 七佛為世尊 滅除諸結使

說是七戒經 諸縛得解脫 已入於涅槃 諸惑永滅盡

尊行大仙說 聖賢稱譽戒 弟子之所行 入寂滅涅槃

世尊涅槃時 興起於大悲 集諸比丘眾 與如是教誡

莫謂我涅槃 淨行者無護 我今說戒經 亦善說毗尼

我雖般涅槃 當視如世尊 此經久住世 佛法得熾盛

以是熾盛故 得入於涅槃 若不持是戒 如所應布薩

喻如日沒時 世界皆暗冥 當護持是戒 如牛戒愛尾

和合一處坐 如佛之所說 我已說戒經 眾僧布薩竟

我今說諸經 所說諸功德 施一切眾生 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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