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對《金剛經》要義的一個簡單整理


對《金剛經》要義的一個簡單整理

    以下嘗試對《金剛經》的主要義理作初步的簡單整理。整部經文的主要義理可分為三個層次,每個層次又各有三個重點。層次與層次之間有遞進的關係,而同一層次的重點亦互有關聯。整個義理系統包括菩薩對萬法的洞見、無所執著的態度以及行菩薩道的取向。

甲、根本洞見

一、於法實無所得

    任何事物都是「緣起無自性」的,即畢竟是「空」的,也就是具備「空寂性」或「寂靜性」。在「空寂性」或「寂靜性」中,實在沒有任何事物可得:沒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沒有證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方法,沒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心,沒有佛法可說,沒有眾生可度,沒有菩薩,沒有阿羅漢,沒有眾生,沒有過去心、現在心、未來心……

    經中有關文句:

  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
  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三藐三菩提。
  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三藐三菩提。
  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實無有法,名為菩薩。
  實無有法,名阿羅漢。
  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二、於法不說斷滅相

    雖然「於法實無所得」,但處於「因緣和合」及「無常變易」性狀中的事物仍宛然存在,並非沒有,我們仍可以為它們定立「假名」:我們仍可以說「實相」,仍可以說「善法」,仍可以說「第一波羅蜜」,仍可以說「忍辱波羅蜜」,仍可以說「般若波羅蜜」,仍可以說「三十二相」,仍可以說「眾生」,仍可以說「凡夫」,仍可以說「心」,仍可以說「莊嚴佛土」,仍可以說「三千大千世界」,仍可以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經中有關文句: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三、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然而,即使我們可為各種事物定立「假名」,但它們並非「獨立自存」和「永恆不變」的「實體」。一切事物或現象都是「緣聚則生、緣散則滅」及「緣來緣去、緣生緣滅」的。也就是說,它們本來就如幻如化,如夢幻泡影。此所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經中有關文句: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
  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

乙、無所執著

一、取相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如果我們仍執著於「相」,那就是迷,那就是凡夫。在種種執著的背後,皆因有「我」。若沒有「我」,又誰來執著呢?一旦有「我」,自然就有與我相對的他人或其他眾生了。於是,我、人、眾生及壽者全部登場。

    經中有關文句:

  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

二、不取於相

    如果我們能夠不執著於任何「相」,那就是悟,那就是佛。「離相」、「不住於相」、「不取於相」或「不執著」,就是《金剛經》所提出的修行要領。

    經中有關文句:

  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

    無壽者相。

  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不執著」並不等於什麼都不做,並不等於什麼都不參與!我們仍然可以做各種事情,仍然可以參與各種活動,只不過以一種「無所執著」的態度來做和參與吧。這就是「無所住而生其心」的意思。

    經中有關文句:

  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丙、行菩薩道

一、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菩薩所著重的,不是只為自己求解脫,而是希望幫助眾生脫離苦海。然而,即使菩薩救度無數眾生,也不覺得自己有救度眾生。

    經中有關文句: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二、不受福德

    在旁人看來,菩薩救度無數眾生,福德無量。但就菩薩本身看來,卻不覺得自己有任何福德,因為既然「無所執著」,又怎會貪取福德呢!

    經中有關文句:

  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三、受持及演說

    如果有人受持讀誦《金剛經》,並為他人解說,那就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了。這不僅可成就無量功德,而且亦是修行菩薩道。

    經中有關文句: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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